最近,在一个关于“年轻人买房要不要靠父母出钱”的网络调查中,参加投票的近万人中,有七成多的投票者认可年轻人买房只能伸手找父母;不到三成人持反对意见,认为年轻人应该自力更生。(见9月4日《中国青年报》)由此,引出了一个“房奴啃老”的话题。
“房奴”这个新名词自问世以来就饱受争议,有很多人斥责其“活该”。而“自愿”成为“房奴”,已然“活该”,倘若还要因此而“啃老”,则不免有点“天理难容”了。因此,这个话题引起了人们的极大兴趣。
“居者有其屋”是每个人心中的梦想,即使那些认为“房奴”“活该”者也不否认,不过他们对这个梦想作了新的诠释,颇具代表性的观点是:居者有其屋不等于人人都买房,社会应该有一个包括租、买在内的多元化的房屋供应体系,正常的住房消费比例应该是30%的人买房住、70%的人租房住。
“理性消费、先租后买”这是很多人给“房奴”提出的忠告,那么,这样的建议为何未被“房奴”接受呢?众所周知,租房的前提是必须有足够多的住房以供选择,但70%的租房者需求能全部由30%的买房者来满足吗?回答显然是否定的。那么,政府又提供了多少廉租房呢?有,但是远不能满足买不起房者的需要。所以,实事求是地说,没人愿意沦为“房奴”,实在是迫不得已。
有人习惯于拿“房奴”与他们的父辈作比较,从而发出“为什么当时可以不买,而现在必须要买”的质问。然而,他们恰恰忽略了一点,父辈生活的年代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住房由政府建设并无偿分配居住,而且,那时的住房远未像现在这样承载了太多的附加功能。
目前,在不少城市,事实上只有买了房才能算得上“安家落户”。因为只有买了房,才能落户,而户口不仅是一种身份的体现,更是一种资源享有权的确认,从子女上学到将来就业,哪一项社会公共服务不与户口息息相关?从这种意义上看,“房奴”所追求的不仅仅是一套房子的居住权,更是期待因此而争取到城市里诸多平等待遇——而谁又能说这不是“理性消费”呢?
如果说“房奴啃老”是把自己的父辈也拉下水的话,那其父辈又何尝不是为了子女而变身为“奴”的呢?“房奴”的父母甘愿被“啃”,“房奴”自己也在作着牺牲,由此折射出的,实则是因为一套房子而几代人变身为“奴”的窘境。这样的情形当然是令人忧虑的。当越来越多的人热衷于用一种危险的方式去追逐幸福的时候,我们就必须予以关注和思考:社会能否给他们提供更多的幸福通道,从而使他们自觉规避风险?
“房奴啃老”只是表,其实为“房价啃老”,是畸高房价迫使一些年轻人要“安家落户”不得不向父母求助。我认为,在对“房奴啃老”大加道德评判的同时,相关部门更应该意识到,在畸高的房价之下,几乎没有谁能逃脱变身为“奴”的宿命,仅限于道德的评判往往是无济于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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