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國家發(fā)改委關于“今年新增的1000億元中央投資里,安排了100億元用于加快建設保障性安居工程,其中的3/4將用于新增廉租房建設”的說法,有些人認為,此舉可能會呈現(xiàn)“擠出效應”,使本已低迷的房地產(chǎn)市場受到打壓,與各方紛紛出臺的“救房市”的措施相悖。今天,有關專家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稱,市場上的這種觀點站不住腳。
這位專家解釋說,保障性住房面對的消費群體是城鄉(xiāng)低收入家庭。因收入所限,無論國家是否出臺保障性住房建設的措施,他們都沒有能力對商品房市場產(chǎn)生實際的消費。他們的住房需求只有靠政府采取措施才能得到保障。
不過這位專家也坦陳,雖然國家已經(jīng)對地方政府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提出了許多硬性要求,但按照現(xiàn)有的制度設計,在廉租房建設上,多數(shù)市、縣,特別是中西部地區(qū)的市、縣有相當大壓力,要想實現(xiàn)廉租房建設的相關目標,還需不斷開拓籌資渠道。
他建議,目前,中西部地區(qū)住房公積金沉淀資金約有1500億元,應當發(fā)揮住房公積金制度對解決低收入群眾住房困難的作用。為此,不妨借鑒已有經(jīng)驗,比如,中央政府同意發(fā)行由地方財政償還的國債,籌集的資金專項用于廉租住房建設。這種國債期限為3年~5年,到期后由省級財政部門收回。
“這樣做,既拓展了住房公積金的住房保障功能,提高了住房公積金的使用效率,又能大大緩解近期財政壓力”,這位專家表示,“由于有今后若干年的財政收入作為償還保證,能夠保證住房公積金的使用安全。”
據(jù)悉,100億元投資主要分布在三方面:一是加大解決對廉租住房建設的支持力度,用3年時間,解決747萬戶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問題;二是加快棚戶區(qū)改造工程,用3年時間,改造國有林區(qū)、墾區(qū)和中西部地區(qū)中央下放地方煤礦的棚戶區(qū)220萬戶,完成搬遷維修采煤沉陷區(qū)120萬戶;三是組織實施游牧民定居工程,擴大農(nóng)村危房改造試點。(記者劉世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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