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结束的全国城市住房工作会议决定,采取积极措施,加强廉租住房制度建设,解决好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嵋椴坏殉鞘姓诘褪杖爰彝プ》勘U衔侍馍系慕巧ㄎ换们迩宄,而且将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产品廉租房,建不建、建多少、怎么建的问题,也说得明明白白。
文件有了、会议开了,廉租房的建设规模、资金来源也明确了,特别是要将其纳入政府政绩考核了,那么,在一个时期内出现大干快上的局面,就完全可以预期。然而,“把廉租房建在哪儿”的问题不解决,廉租房越建越远,受保障人群被实际边缘化的局面就会随之出现。在哪儿建廉租房,不仅关系到城市长远发展,处理不好更可能是若干年后产生社会问题的诱因。
客观上说,“把廉租房建在哪儿”,本身就是对地方政府的一个现实考验。道理很简单,在现行体制下,土地出让沦为地方政府的“第二财政”,是不争的事实。据统计,在土地出让金中,用于补贴拆迁的占20%,用于周围配套设施建设占40%,其余的40%即可供政府自由支配,有的比例甚至高达60%以上。很显然,越是城市中心区域的土地,其出让价格就越高,地方政府不会心甘情愿牺牲黄金区域的高价土地,建廉租房。那么,地方政府既要承担起保障责任,又不想放弃手中的收益,怎么解决这个矛盾呢?两全之策就是把廉租房建在地价较低的次中心地带。
于是,按下了住房困难的这个葫芦,跟着又冒起连带的社会问题的瓢。远离中心繁华区域的房子好建,配套公共服务设施要完善起来就难了,投资者投资兴趣不大,再加上政府本身已在建房上作了大量投入,一时半会儿在资金上很难抽身,这一地区成为城市的贫困带是必然的。随之而来的是,由于其远离城市中心区,必然会因配套设施不全、交通不便而提高生活成本,低收入者的生活会更加困难。
建不建,是态度问题;建在哪儿,是责任心问题。其实,被称为“社会稳压器”的廉租房,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已经走过了上百年的道路,这期间有许多历史教训,确实值得引以为鉴。一些国家的大城市在发展过程中,也曾经简单地在郊区集中建设大批廉租房,来解决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墒,由于建设得过于集中,且远离城市中心,久而久之,诱发了难以医治的社会难题。贫富分明,互不相融,出现了对立,甚至激烈的冲突。于是,一些国家政府开始反思并改变政策,出台以“贫富混居”为核心的“城市更新计划”。如今,在法国,通过法律要求在城市富人区按照一定比例建造廉租房,打破城郊居民在地理空间和居住上的隔离;在美国,74%的廉租房也建在了市中心,同时实行商品房和保障性住房的配建,以促进贫富人群在空间上的融合。
遗憾的是,别人的教训并未引起我们的足够重视。在不少城市,还是采取少投入、往远建、集中建的老办法,越建越远的廉租房、经济适用房变成了“民怨工程”?梢栽ぜ,新一轮建设廉租房的大幕即将拉开,如果对已经存在的问题不能未雨绸缪,不能有效遏制的话,西方国家一些城市昨天的问题,就可能发生在我们的明天。
“把廉租房建在哪儿”,看似一个简单的区位选择问题,实质是一个城市政府的智慧、眼光和责任问题,更是一个影响城市长远发展稳定的战略问题。(张农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