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中新社发 吴芒子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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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1月11日电 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就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有关问题答问时指出,限制超薄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不会影响百姓正常生活需要。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下发《关于限制生产销售使用塑料购物袋的通知》指出,鉴于购物袋已成为“白色污染”的主要来源,今后各地人民政府、部委等应禁止生产、销售、使用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将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自2008年6月1日起,在所有超市、商场、集贸市场等商品零售场所实行塑料购物袋有偿使用制度,一律不得免费提供塑料购物袋。
就“限制塑料购物袋的生产、销售及使用,会不会影响百姓正常生活及塑料袋生产企业的经营?”这一问题,国家发改委有关负责人称,限制超薄塑料袋的生产、销售和使用,百姓可使用非超薄塑料袋或可降解塑料袋,同时倡导群众重拎布袋子、重提菜篮子,重复使用耐用型购物袋,积极选用绿色、环保的包装袋,不会影响正常生活需要。
该负责人同时表示,生产塑料购物袋的工艺较为简单。一般是将塑料粒子原料通过加热挤出,吹塑成塑料薄膜,然后由制袋机裁割成相应规格即可。超薄塑料购物袋和普通塑料购物袋的生产工艺基本相同,生产企业只需对生产工艺稍作调整即可生产得到超薄塑料购物袋或普通塑料购物袋。只是生产普通塑料购物袋的原料成本略为增加,而设备及生产员工等生产情况基本没有改变,无需更多投资。因此禁止生产超薄塑料购物袋,对现有生产企业的生产不会有多大影响,对就业和社会稳定基本不会产生影响。
超薄塑料袋是指袋单层膜厚度小于0.025mm的塑料袋。中国《商品零售包装袋标准(GB/T18893-2002)》明确规定,非降解塑料袋厚度应不小于0.02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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