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有消息称,国家每年将拿出500万吨成品油以保障民营石油企业的需求。这一扶持性政策,引起了有关国企和民企的不同反应。
国家扶持民营油企有深刻的背景。首先,按照中国加入世贸组织的承诺,国内石油零售市场自2004年开放,石油批发市场也从2006年12月11日起开放。两个市场放开后,国内民营企业与外资企业必然狭路相逢。据了解,早在2004年,BP、壳牌等国外巨头就开始有计划地在国内市场上布点,试图建立自己的零售网络,在此情况下,国家扶持民营油企应在情理之中。特别是在目前油价调整机制未形成,民营油企经营困难的时候,扶持一下是必须的。
其次,国务院颁布的“非公经济36条”中规定允许民营企业进入能源等领域。既然如此,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不过是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延续措施。
可以想象,国家对民营油企的倾斜性政策在执行中必然会遇到相当大的阻力,而阻力之一就来自一些国企巨头。据说,它们反对切一块油给民企,认为给了民企等于国有资产流失。
如果这些“巨头”真有这样的担心,那实在大可不必。
我们认为,国有企业应该认识到,打破行业垄断是一个趋势。国有企业应该有气魄欢迎民营企业的进入,包括欢迎民营企业进入石油产业的中上游。然后与之进行积极的竞争,通过竞争提高自身实力。同时,通过“内部练兵”,提高对外竞争的本领。
我们还认为,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不单纯是一种竞争关系。我们知道,中石油、中石化都曾与国外企业合作,共同投资兴建加油站、炼油厂等项目。既然如此,我们也期待着国有企业与那些有实力的、够条件的民营企业开展不同形式的合作,彼此取长补短,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探讨新的“合作-竞争”的博弈模式,达到一种国企与民企双赢的局面。
能源行业是一个极为重要的行业,保持能源行业的稳定发展需要上上下下方方面面的共同努力。从这一意义上说,每年拿出几百万吨油这样的扶持政策只是权宜之计,只能解决暂时性的问题。从长远看,国家需要有一个更为科学的规划,其目标是保证石油行业的国企和民企统筹协调地发展。(高初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