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網重慶4月23日電(郭虹)第九個“世界知識產權日”即將到來,重慶市工商局今天了發(fā)布2008年商標侵權十大典型案例,向社會公布該市商標發(fā)展和保護情況。重慶市工商局商標處處長齊琦說,在十大案例中,食品商標侵權案件占五件,侵犯涉外商標專用權的案件有四件。十大案例詳細內容如下:
一、重慶北碚龍鳳飲料廠侵犯“龍鳳”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08年10月21日,重慶北碚龍鳳飲料廠將注冊商標“圓形龍鳳”圖形與漢字“龍鳳”及注冊商標標記組合在一起使用在“龍鳳湯圓”紙包裝箱和塑料包裝袋上,組合商標上所使用的“龍鳳”漢字商標與國福龍鳳公司注冊商標“龍鳳”構成近似。而“龍鳳”漢字系龍鳳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于1996年10月21日取得的注冊商標,2005年依法轉讓給國福龍鳳公司。北碚龍鳳飲料廠的行為違反了商標法規(guī)定,屬未經商標注冊人許可,在同一種商品上使用與其注冊商標近似的商標的違法行為,工商部門依法對當事人作出了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罰款人民幣90000元的行政處罰。
二、重慶云之舟商貿有限公司銷售侵犯”三利”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重慶云之舟商貿有限公司2007年從溫州一廠家購進毛巾進行銷售,該毛巾的水洗標上印與權利人三利集團服飾有限公司注冊商標相同的“三利® SANLI及圖”標識。經鑒定均屬于侵犯權利人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商品。重慶渝中區(qū)工商分局依法作出了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物品、罰款人民幣250000元的行政處罰。
三、王成韜侵犯“百威”注冊商標專用權案
2008年3月,王成韜雇傭工人用青島“山水”牌啤酒灌裝成“百威”(武漢)國際啤酒有限公司的啤酒,生產百威”啤酒162件!鞍偻逼【平浬虡藱嗬嗣绹埠K埂枷9镜臋嗬S可人百威(武漢)國際啤酒有限公司鑒定,屬假冒產品。當事人的行為涉嫌生產、銷售侵犯注冊商標專用權利人的商品,重慶江北區(qū)工商分局作出了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假冒“百威”啤酒162件及制假設備、原材料;罰款人民幣40000元的行政處罰。
四、楊成英銷售侵犯“adidas”、 “NIKE及圖”、 “Kappa及圖”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2008年4月,楊成英在渝中區(qū)朝天門東正商場經銷假冒“adidas”牌衣服798件、褲子160條; “Kappa”牌衣服517件; “NIKE”牌衣服50件、褲子98條。其銷售假冒他人注冊商標的商品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事實。重慶渝中區(qū)工商分局依法作出了責令其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假冒物品、罰款12000元的行政處罰。
五、重慶吉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侵犯“XO皇軒瓶”葫蘆瓶形注冊立體商標專用權案
2007年11月30日,重慶吉馬玻璃制品有限公司與煙臺市富瑞斯釀酒有限公司以電話傳真方式簽定合同,約定由煙臺市富瑞斯釀酒有限公司提供瓶樣生產“XO皇軒瓶”(葫蘆瓶形)6000只,合同金額28800元。當事人生產的扁平玻璃酒瓶的葫蘆形的瓶體是雅斯埃內有限公司注冊的立體商標,依法受法律保護。當事人的行為構成商標侵權行為,重慶沙坪壩區(qū)工商分局依法作出了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700ml“XO皇軒瓶”6360只、生產“XO皇軒瓶” 模具一副、罰款人民幣3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六、胡筱銷售侵犯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長城”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胡筱從2006年12月起向酒水商購進瓶身標注有“天地長城” 、“長城圖案”各型葡萄酒25件對外進行銷售,直至被涪陵工商局查獲。其銷售的各型葡萄酒瓶身標注的“天地長城”、“長城圖案”與中糧集團有限公司所持有注冊商標相近似。上述葡萄酒經中糧集團有限公司鑒定,為非該公司生產和非授權單位生產。重慶涪陵區(qū)工商分局依法作出了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尚未售出的侵權物品、罰款 15000 元的行政處罰。
七、白小波銷售侵犯惠普公司“HP”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白小波從2008年5月起,用低價從廣州等地購進帶有“HP”字樣的墨盒和硒鼓,以國產惠普產品的名義進行銷售,6月27日九龍坡工商局現(xiàn)場查獲帶有“HP”字樣的各種規(guī)格的墨盒210個、硒鼓25個,“HP”墨盒包裝173套及“HP”裸裝墨盒35個,“HP”商標系惠普公司的注冊商標,商標專用權受法律保護。經惠普公司的委托人上海湯普遜市場調研有限公司2008年6月30日出具鑒定報告,上述產品均非惠普公司或惠普授權單位生產,屬假冒惠普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產品。重慶九龍坡區(qū)工商分局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物品、罰款20000元的行政處罰。
八、開縣恒搏糧貿有限責任公司侵犯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案
2008年6月27日,開縣工商局在檢查時發(fā)現(xiàn)開縣恒搏糧貿有限責任公司與重慶僑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為了宣傳聯(lián)合建設的“僑城—學林奧韻”樓盤項目,在其委托設計、制作、發(fā)布的廣告中使用了“O1ympic”、“OLYMPIC”等字樣的奧林匹克標志。 “O1ympic”或“OLYMPIC”字樣屬于《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第二條第(二)項規(guī)定的奧林匹克標志,其權利人為國際奧委會,在中國境內對奧林匹克標志享有專用權,任何人未經授權許可,不得擅自為了商業(yè)目的或在廣告宣傳中使用。恒搏糧貿有限責任公司重慶僑城房地產開發(fā)有限公司未經權利人許可,擅自在 “僑城.學林奧韻”項目廣告宣傳中使用, 侵犯了奧林匹克標志專用權。該行為違反了《奧林匹克標志保護條例》,開縣工商局依法作出了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罰款25000元的行政處罰。
九、重慶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批發(fā)分公司銷售侵犯“半月清”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重慶醫(yī)藥股份有限公司和平批發(fā)分公司從2006年10月開始分別購進鎮(zhèn)平康萊藥業(yè)有限公司、鎮(zhèn)平縣康仁堂藥業(yè)有限公司、南陽市廣壽保健品有限責任公司生產的“狐臭半月清”、河南省神州神藥業(yè)有限公司生產的“西施半月清”進行銷售。當事人銷售上述化妝品突出使用“半月清”三個字,容易使相關公眾對該化妝品的生產者產生誤認,造成了對河南仲景藥業(yè)股份有限公司注冊商標專用權的損害。重慶南岸區(qū)工商分局依法作出了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人民幣65000元的行政處罰。
十、譚旭銷售侵犯“紅星”注冊商標專用權商品案
譚旭于2007年6月開始購進標有“紅星”牌二鍋頭注冊商標的紅星二鍋頭酒31件在永川龍之韻譚旭火鍋店進行銷售。2007年底被永川工商局執(zhí)法人員查獲時,其已售出1208瓶。據查,“紅星” 二鍋頭商標系北京紅星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冊商標,該批紅星二鍋頭酒經商標權利人北京紅星股份有限公司鑒定系假冒“紅星”二鍋頭注冊商標的侵權商品。重慶永川區(qū)工商分局依法作出責令當事人停止侵權行為。沒收侵權商品、罰款人民幣15000元的行政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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