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应对大小非减持的“减震器”,可交换债的发行成为监管层未来维稳的手段之一。今年4月以来,深圳多家上市公司的大小非限售股获得解禁,符合发行可交换债的条件。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大部分解禁期到期公司的股价处于被低估的状态,对发行可交换债并不热心。
一些大股东持续看好所持公司的股票,限售股解禁后并没有减持意向。中集集团的大股东中远太平洋6月申请解除限售A股133,119,802股,并承诺6个月内不减持,占中集集团总股本的5%,这些股份已于7月2日上市流通。中集集团董事长麦伯良9月25日说:“据我所知,中远目前并没有减持公司股票的意愿!敝屑哦赜谟袢阂步樯,中远太平洋没有发行可交换债的计划。
南玻A在今年5月和6月共有152,319,468限售股流通上市,占公司总股本的12.81%。公司原非流通股股东怡万实业发展(深圳)有限公司以及新通产实业开发(深圳)有限公司均为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上市的深圳国际控股有限公司全资附属公司,深圳国际申明,为了进一步集中资源于主营物流业务,预计在解除限售后6个月内有可能会出售南玻A股份达到南玻集团股份总额的5%以上。
业内人士认为,大小非对发行可交换债没有表现出很大兴趣,首先是由于没有很强烈的融资要求,大小非不会选择在此时机减持。
其次,发行可交换债需要付出一定成本,这也降低了大小非的兴趣。发行可交换债需要通过中间环节,对于手中股票价值已经缩水的大小非来说,增加了成本。如果大小非强烈需要融资,选择直接减持痛快得多。
国信证券研究所所长李翔认为,很多大非持有上市公司的股份已经很多年了,他们都具备相当的实力,并不需要靠减持来套现;而许多小非,比如类似PE的资金,减持意愿强烈,但它们多数不符合发债的要求。结果就是,大非不需要发债套现,小非因为成本和门槛的限制,更愿意直接减持,也不会选择发债,可交换债处于“多此一举”的尴尬地位。
也有人认为,只有好的时机才能促成发行可交换债。在目前市值被低估时,大小非不可能低位抛出,且将未来盈利拱手相让,只有存在资金需求,且预期未来股价会下跌,才有可能选择可交换债,但这种时机很难把握。此外,可交换债条款设计也存在一些不确定之处,联合证券研究所债券研究员张晶认为,由于税收上尚没有相关条款,对大小非来说,会计账也不好处理。
即使多数券商表示对可交换债兴趣较大,但发行主体并不积极,因此,可交换债有可能只是成为大小非的“备选”。(记者 肖林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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