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春節(jié)期間,由于買票難,不少人選擇了“拼車”回家。手機為138****0807的宋先生卻遇到了一件煩心事。臘月二十九那天,在拐一個急彎時,車子側滑撞到路邊的石樁,他與同車的3個“拼車”者都受了傷,他的傷要重點,醫(yī)療費花了將近2萬。找到車主要求賠償,對方稱保險公司只賠了5萬元,平均分給一車5個人,他只拿到1萬元。宋先生想問,車主的做法對不對?自己應該怎么索賠?
四川合勝律師事務所呂良:由于“拼車”者與車主之間沒有簽訂書面合同,也沒有購買意外傷害保險,所以保險公司只負責向車主理賠,保了多少就賠付多少。車主應向“拼車”者平均支付保險公司的賠償款。因此,車主的賠償方式是正確的。建議“拼車”者和車主事先簽訂書面協(xié)議,規(guī)定雙方的權責,同時為駕乘人員買一份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關于我們】-【 About us 】- 【聯(lián)系我們】-【廣告服務】-【供稿服務】-【法律聲明】-【招聘信息】-【網站地圖】-【留言反饋】 |
本網站所刊載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網觀點。 刊用本網站稿件,務經書面授權。 |
[ 網上傳播視聽節(jié)目許可證(0106168)][京ICP證040655號] [京公網安備:110102003042-1] [京ICP備05004340號-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