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3日电 据法制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32次会议通过表决,批准了北京市十个区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的辞职。
此次获准辞职的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分别来自以下十个区县:东城区、崇文区,宣武区、 朝阳区、石景山区、门头沟区、房山区、平谷区、密云县和延庆县。据介绍,根据干部岗位交流的精神,这些人员将根据工作需要,在各区县人民检察院进行“轮岗交流”。
此外,雍战胜因严重违纪问题,被全体会议免去北京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等职务。(李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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