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职务之便,大肆收受贿赂,夫妻俩甚至玩起腐败“二人转”,仅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的赃款就达370万元。17日上午,原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江西省出版总社社长(正厅级)许志锐夫妻受贿案在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检察机关指控,1997年至2005年期间,许志锐利用其在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江西省出版总社担任副局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社长、社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美国兄弟公司总经理王永华、德国曼罗兰(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业务经理高晓忠、苏州三力声像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郭亚辉、江西新华印刷厂副厂长万金海、鹰潭市新华书店经理黄明华、上饶市新华书店经理张天明、江西电力物华宾馆董事长程银华等人计40.5万元人民币、44200美元、1500欧元、4万港币;单独或伙同其妻赵赣华非法收受江西省出版总社驻?诎焓麓χ魅斡艄鹄肌⒔骼镒笆斡邢薰竞焓髁址止靖涸鹑肆跎魄、赵赣华之弟赵赣荣贿赂款计114.6万元人民币、1.4万美元;伙同其情妇孙雪红收受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总监颜南令贿赂款17万元人民币。以上共收受贿赂172.1万元人民币、58200美元、1500欧元、4万港币。
赵赣华除伙同许志锐共同受贿100.8万元人民币和9200美元外,还于2001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其担任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分管发票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回扣款、“好处费”共计54.5万元人民币。
2005年11月,赵赣华和许志锐先后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案发后,检察机关扣押许志锐、赵赣华夫妻赃款370万元。(来源:新华网,作者:王俊华、胡锦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