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应采取这样的措施:对房屋面积进行动态调控,从而控制单套房屋总价,保证城市居民拥有购房能力,这就可以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首先需要声明,笔者题目中的中央,指的是党中央、国务院,不是指有关部门,更不是指地方政府。
因为,这几年的房地产调控过程中,各种事实和迹象已经表明,不但地方政府,甚至有关的高高在上的部级单位,他们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特定范围内的言行,已经不能让老百姓信任了。
所以,老百姓的期望,更多地寄托在党中央、国务院身上。
那么,调控房价,让老百姓买得起房、养得起房,中央该做什么呢?
在笔者看来,中央只需做一件事,就可以简单明了地达成调控房价的目标。
让我们用两个事例加以说明。
几年前,北京一家房地产公司在两栋楼的夹缝中开发了一种18平方米的房子,结果一个上午之内被消费者抢购一空。具体情况已经无从查找,这是本报房地产记者亲口告诉笔者的,应该是确有其事。这是一例。
另一个例子,是两句歌词:“我想要有个家,一个不需要太大的地方!闭馐赘柙缑掖舐降拇笮〕鞘,让很多年轻的恋人边唱边流泪。
以上两个事例说明了一个问题的两个方面:对购房者而言,当他确实需要房子、必须拥有房子的时候,他可以不在乎面积的大;对于调控房价的政府部门而言,将房屋面积缩小,让一套房子变成两套、3套,是最有效地办法,是撒手锏。
从这个角度讲,这几年政府部门、房地产开发商、专家学者、媒体争执不休的调控房价,实际上陷入了一个重大的概念误区。
这个误区就是:对房价的调控,应该是调控单套房屋的总价,而不是调控每平方米的单位价格。
比喻说:北京的房价现在是每平方米1万元,90平方米的房子就是90万元,加上各种税费和最起码的装修,没有100万元买不下来。这样的房价,即使年轻人能够贷款,也非常吃力。但是,如果这套房子只有45平方米,尽管价格还是每平方米1万元,房屋总价已经降到了50万元,很多人就有能力购买。
按照这种逻辑,中央就可以设计出一套行之有效的调控房屋总价的方案。这个方案,可以对居民的购买能力和房价的关系有一个刚性的规定。比如,北京居民的家庭年收入平均为8万元,假定政府规定居民最高可用10年的收入买房,那么,这一年的北京房价应该是平均每套80万元,如果高出这个数字,那么,第二年所有被开发的商品房的平均面积相应下调。如此,每年调整一次,就可以让北京市居民始终保持用10年收入可以买一套房子。这样既稳定了房地产市场,更稳定了民心。
这样的方式,笔者总结为:对房屋面积进行动态调控,从而控制房屋总价,保证城市居民拥有购房能力,这就可以保持房地产市场的稳定、健康发展。
前不久中央颁布的新开发商品房90平方米要占70%的政策,表面上是调控房屋面积,实际上暗含了笔者所提出的对房屋总价进行调控的因素。当然,这种调控仅仅就面积做出硬性规定,没有考虑到地域区别、房价区别、居民收入区别,全国一刀切,所以实施起来会有不少难度。笔者大胆预测,各地违反90平方米70%规定的情况,不会是少数。
党中央一再强调以人为本、和谐社会。具体到房地产调控上,以人为本就是以居民为本,以居民的购买能力为本。东南沿海的一些发达城市,居民10年收入,按照当地房价可以买200平方米的房子,那就让开发商盖200平方米的房子好了,否则的话,90平方米的房子,他们会买两套、3套,这是变相的浪费社会资源;西部地区的居民,10年收入只能买60平方米的房子,那就让开发商盖60平方米的,等到居民收入提高了,还可以将商品房的面积再扩大。
还有一点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调控商品房面积的方式,调控房屋总价,从而保证居民拥有购房能力,必须建立在两个更大的前提和背景下。其一,房地产开发,无论面积如何、套数如何,都必须服从于国家总体的土地战略,要为子孙后代负责。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如果我们过分照顾了居民的购买能力,从而无节制地开发商品房,后果也是很严重的。
其二,对于居民购买商品房的能力和意愿,应该有一个科学的调研和估算,更要有一个合理的引导。这一点尤为重要。这些年,很多人将过多的资金用在购买房屋上,成了所谓的“房奴”。对房屋的过多投资,如果成为一个普遍现象,就会在全社会范围内抑制其他领域的消费,从而不利于整体的社会经济的和谐发展。
有20个人在沙漠里走得精疲力竭、口渴难耐,这个时候只有两瓶水。这两瓶水,一个人可以喝掉,其他19人就得渴死;也可以每个人喝一口,然后20个人都成功走出沙漠。卖水的人如果有一颗菩萨心肠,他一定会让每个人都喝到水,还能卖出好价钱。
房地产调控,实际上就像给口渴的人喝水这么简单。
应该能做得到。(王义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