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不得从本网直接下载使用,如欲转载请与原刊发媒体联系。)
开业30年的大通旅运,疑因资金周转不灵突然结业,约200名市民受影响,大部分由于只购买机票,不包括在旅游业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故此得不到赔偿。
今次事件,反映香港旅游业保障制度不一致,对消费者不公平。随着港人愈来愈喜欢自助旅游,旅游业界和港府都应正视现行的漏洞,才可以增加市民透过旅行社购买机票的信心。
旅游业竞争激烈,大通旅运是30年的老字号,6间分店遍布港九,都逃不过结业厄运。在过去1年,已有6间旅行社代理商倒闭,令旅客蒙受损失;全港逾1400间旅行社,出现问题可能只是一个很小的比例,但对市民来说,旅行社突然倒闭,假期泡汤固然扫兴,如果得不到赔偿,更会对旅游业产生恶劣的印象。
根据现行法例,市民报名参加旅行团后,遇上旅行社倒闭,可以从《旅游业赔偿基金》获得团费9成的赔偿。不过,如果市民只订购机票或订酒店,却没有任何赔偿。旅游业赔偿基金来自旅客团费中的征费,目的是要确保旅行社倒闭时,可以向市民支付特惠赔偿。但随着愈来愈多市民选择自助旅游,自订机票或酒店甚为流行,现行旅游业赔偿基金这种“一个行业,两类保障”的做法,明显存在漏洞,必须改善。
最简单的改善方法,就是将旅游业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扩大至订购机票或订酒店。业内甚至有意见认为,应考虑调低现时外游团征收团费0.3%的水平,以免基金“水浸”。我们认为,一般市民都已接受征费,与其调低微不足道的征费比率,不如扩大赔偿基金的保障范围至单订机票或酒店的旅客,这不但可以保障消费者,对整个行业亦有好处。
扩大赔偿基金保障范围,可能会加重部分旅行社负担,不过,在多间旅行社先后倒闭后,已经打击市民对只订机票或酒店旅行社的信心﹔增加保障范围,可以增加市民光顾的信心,对旅游业的健康发展相当重要。特区政府应与旅游业商讨,修改过时的法例,做好监管的角色,让市民得到应有的保障,也让整个行业健康发展。(摘自香港明报1月24日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