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4日电 7名韩国留学生冲着“清华大学在职教授授课”等承诺来华求学,开课后才知上了当,他们把学校告上法庭。北京日报消息,日前,市一中院对这起涉外教学合同纠纷案一审宣判,被告北京清培教育研究院、北京中青益华公司被判退还董某等7名韩国学生学费及其他费用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
2004年,董某等7名韩国学生在杂志上看到清培教育研究院开设大学预科班和汉语班的广告,联系到清培研究院,向学院交纳了每人3600美元的全年学费及其他杂费。
正式开课后,董某等人发现,教学课程及师资与广告内容及院方的承诺严重不符。董某等7人起诉至法院,要求判令两被告退还其学杂费共计人民币15万余元,并承担诉讼费用。
一中院经审理认为,被告未取得社会力量办学许可证,开办学习班属于非法办学,应承担全部责任。(郭京霞 王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