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13日电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贺荣透露称,从1990年到2004年的15年间,北京市各级法院共受理各类行政案件16344件。在这些“民告官”官司中,近5年受理的案件占71%,之前10年受理的行政案件仅占29%,而且近3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总数比前12年受理的行政案件总和还多。
据中国青年报消息,贺荣是日前在北京市法制办举办的建设法制政府论坛上作出上述表示的。
贺荣介绍,北京市各级法院受理的各类行政案件类型也从最初的10余类发展到目前包括公安、工商、税务、土地、林业、证券监管、城市规划、海关、政府采购、商标评审和专利复审等40余类,几乎涉及所有行政管理领域。
此外,由于北京特殊的区位特点,各级法院还要受理和审理各类涉及中央国家部委和在京中央直属机构的行政案件,被诉主体从乡镇政府到中央政府各部门共4级行政机关。据统计,国务院28个部委中,有22个部委在北京法院当过行政诉讼被告。在这些行政案件中,各级行政机关的败诉率维持在20%左右,近3年的败诉率分别为23.5%、18.9%和17.4%。
贺荣表示,法院必须纠正违法和显失公正的行政行为,实现社会的公平正义,这样才能促进群众对政府的信任,从根本上减少社会矛盾。(万兴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