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9月28日电 据新闻晚报报道,上海市教委27日传来消息,品学兼优、在内地普通高校和科研院所就读的全日制港澳本专科学生、硕士和博士研究生及华侨本专科学生可申请奖学金。奖学金最高每学年达8000元。
据悉,凡是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诚实守信,有良好的道德修养;入学考试成绩优秀或在校期间勤奋刻苦、成绩优良的港澳及华侨学生可以申请奖学金。奖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审,每年9月开始受理申请,当年10月31日前评审完毕。(张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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