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8月17日电 今后,北京市企业退休人员的基本养老金将按总体人均月增120元的标准进行调整。据新京报报道,16日,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布《关于北京市2006年调整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的通知》规定,2005年12月31日前,经批准办理退休手续并按月享受基本养老待遇的人员(不含机关、财政全额供款和差额供款事业单位的劳动合同制工人),自今年7月1日起调整基本养老金。
养老金调整后不超过1215元
通知中,就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调整办法进行了说明。
缴费(含视同缴费年限,不含折算工龄)年限满1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缴费年限每满1年,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52.5元。
在此次基本养老金调整前,低于2005年底统筹范围内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095元/月);按上述办法调整后,仍低于统筹范围内调整后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215元/月)的两类退休人员(不包括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还可进一步调整基本养老金,即缴费年限满30年及其以上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5元;缴费年限满20年不满3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30元;缴费年限满10年不满20年的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退休人员(不含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0元;缴费年限不满10年的建设征地农转工退休人员,每人每月增加25元。上述人员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不超过1215元。
养老金向低收入人群倾斜
此外,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军队转业干部、原工商业者等几类退休人员在增加基本养老金后,低于1215元的,补足到1215元(不含退职人员)。
据北京市劳动保障局养老保险处处长朱荣元介绍,企业参加社会保险的基本养老保险退休人员,总体人均按照120元/月的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基本养老金同时向养老金水平偏低的低收入人群进行了适当倾斜。
举例
对象:缴费年限满10年的退休人员调整前养老金:1095元/月调整后养老金:1095元+(月增3.5元×10年)=1130元由于调整后仍低于统筹范围内调整后平均基本养老金水平(1215元/月),因此可按照缴费年限(10年)每月再增加25元,即最后的养老金为1155元(1130元+25元)。(相丽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