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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制定八项监管措施促进农村信用社稳步发展 2002年01月30日 19:39 中新网北京1月30日消息:中国人民银行今天颁布了加强农村信用社监管的八项措施。对农村信用社的贷款管理、产权关系、财务收支、债券投资、领导班子建设等做出具体规定。 据悉,这八项措施包括:加强贷款管理,规范信贷支农服务。 加强对大额贷款的跟踪检查,严格控制大额贷款的发放。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不良贷款的监控,督促农村信用社降低不良资产。 明晰产权关系,充实资本金,增强农村信用社抵御风险能力。 督促农村信用社加强财务收支管理,扭亏增盈。 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券投资管理,切实防范投资风险。 农村信用社联社进行债券回购交易,必须严格按照《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进行,防止资金流入股市。切实加强各级联社领导班子建设和进一步明确监管责任,落实风险防范措施。 人民银行各分支行要认真落实《农村信用社监管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试行)》,按照要求将农村信用社监管责任落实到处、到科、到人。各分支行要依法履行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职责,特别是县级支行要集中精力加强对农村信用社的监管。(张未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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